詳細!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布七起檢察聽證典型案例
6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對外發布7件檢察聽證典型案例,為全區檢察機關加強公開聽證工作、規范辦案提供指引。
檢察聽證典型案例
1.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推進“禁塑令”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公開聽證案
2.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檢察院開展盲道治理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公開聽證案
3.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人民檢察院辦理裴某某申請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公開聽證案
4.昌吉州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縣應急管理局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公開聽證案
5.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辦理李某申請修改地方政府規范性文件行政檢察監督公開聽證案
6.昌吉州奇臺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某電力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王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案
7.喀什地區莎車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某公司虛開發票立案監督撤案公開聽證案
01案例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檢察院
督促推進“禁塑令”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公開聽證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禁塑令 白色污染治理 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自2020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相繼制定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確了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的種類及時間節點。但轄區內商場、超市、藥店、書店、餐飲等多行業、多部門仍普遍存在違反“禁塑令”的違法情形。對此,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依法履職,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調查核實。2021年3月,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新市區檢察院”)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轄區內商場、超市、藥店、書店、餐飲行業普遍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部分鄉鎮存在隨意堆放傾倒生活垃圾(含大量塑料垃圾)的問題,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聽證準備。聽證會前,新市區檢察院針對發現的問題與各行政機關進行一對一的溝通,但因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責有重疊、有交叉,單獨溝通對接不能充分明晰各行政機關的具體責任分工,因此邀請自治區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以及律師代表作為聽證員,邀請四家行政機關代表參加公開聽證會,旨在厘清各行政機關職能分工,推動“禁塑令”在新市區有序推進。
聽證過程。聽證會上,各行政機關針對需要聽證的問題逐一進行發言,介紹了“禁塑令”在轄區的開展情況,并對各自職責逐一進行闡述,同時也提出了各自在“禁塑令”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問題。各聽證員針對案件及行政機關代表的發言積極提問并發表了意見和建議,同時對行政公益訴訟聽證會的工作模式及行政機關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并提出要進一步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加強普法宣傳等意見。各行政機關參會代表在聽取了聽證員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再一次進行表態發言,表示會后將著力推進“禁塑令”在本轄區有效實施:一是由相關單位牽頭召開工作推進會,對各責任單位進一步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加快“禁塑令”在我區的推行落實進度;二是成立聯合檢查組,加大對各行業違規使用塑料制品情況的檢查;三是充分利用基層網格化工作優勢,發揮好轄區200余名網格員的宣傳監督作用,確!敖芰睢痹诒据爡^有效落實。會后,新市區檢察院共向七家行政機關送達檢察建議。
聽證效果。行政機關收到建議后,及時召開了“禁塑令”工作推進會、提醒會,通過宣傳引導、現場檢查、監督抽檢、執法溯源,取得了好的整改效果。截至目前,該區26家大型商超及內部店鋪均已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相關行政機關已監督下架退回不合格食品購物袋1131公斤,對1家塑料制品生產企業、5家大型超市和7家銷售商戶進行質量抽檢,立案2起,罰沒款2311元。同時針對隨意堆放傾倒生活垃圾(含大量塑料垃圾)的問題出動人員118人次,大型機械2臺,清理非正規垃圾堆放點10處,清理垃圾55噸左右。
【典型意義】
塑料污染問題日益嚴峻,治理“白色污染”已經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環境問題。檢察機關針對轄區內多行業、多部門普遍存在違反“禁塑令”的違法情形,而行政機關在“白色污染”治理中因存在職能交叉、權責不清等問題而未進行有效監督管理的情況,通過召開公開聽證會厘清相關行政機關責任,加強部門間聯合執法,形成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合力,共同推動“白色污染”問題扎實有效整改,破解行政執法難題。新市區檢察院密切關注重大民生問題,在深入調查核實、召開公開聽證會基礎上,向七家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對治理“白色污染”,積極履行監督職責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公開聽證形成強大合力。“白色污染”防治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工作,涉及行業多、監管面廣,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發力。通過召開聽證會的形式,進一步厘清了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樹立了保護公益分工不分家的履職觀念。將檢察機關、行政機關與人民群眾緊密聯系在一起,體現了檢察機關陽光執法、公正司法的辦案理念,積極推動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形成強大合力,共同治理好轄區生態環境。
二是公開聽證有效幫助擴大監督范圍。在充分采納參考各行政機關參會代表和聽證員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制作了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檢察建議書,在向四家參會行政機關公開送達的基礎上,又向行政機關、聽證員建議應當履職的三家行政機關發送檢察建議,凸顯了公開聽證會有效幫助擴大監督范圍、促進辦案的實際效果。
三是行政機關合力整改推動建立長效機制。收到建議后,行政機關召開“禁塑令”工作推進會、提醒會,針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多措并舉,通過加強宣傳力度,強化市場主體責任意識;加強源頭治理,嚴格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幫扶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助力生產等方面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形成長效機制,切實有效治理了轄區內存在的“白色污染”問題。
四是推動上級院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治理。鑒于烏魯木齊市范圍內均存在“白色污染”治理未依法履職監督管理的問題,上級檢察院以新市區檢察院系列案件辦理為切入點,在全市七區一縣范圍內,推進相關案件的辦理,從更高層面、更大范圍、更深層次促進“白色污染”社會治理,確!敖芰睢闭嬲涞厣。
02案例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檢察院
開展盲道治理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公開聽證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盲道治理 弱勢群體保護 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天山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的中心城區之一,轄區總面積223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65.46平方公里。作為老城區,存在人口密度大、道路規劃與其他區縣相比較為狹窄、停車位少等問題。天山區解放北路、健康路、中山路、五星南路等多處路段,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盲道地磚損壞、被阻車桿或者崗亭隔斷、被車輛違法占用等情形。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檢察院在開展公益訴訟走訪調查中發現上述線索,遂決定立案調查。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調查核實。檢察人員通過通過實地勘驗、談話詢問、現場拍照等方式,發現共計46處盲道存在被損毀、被占用的問題。檢察人員模擬視障人群出行,發現以上路段的盲道無法正常通行,給視障人群的出行造成了安全隱患,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承辦檢察官經審查后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國務院《無障礙建設條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對特殊群體權益保障作出了明確規定。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城市管理局作為轄區城市道路維護管理機關,依法負有對無障礙設施進行管理、維護和保障正常使用的法定職責,但該單位未按照法律規定全面履職,致使視障人群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于受侵害狀態。
聽證準備。為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確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處理,同時深化檢務公開,通過辦案引起公眾對視覺障礙群體權益保護的重視,天山區檢察院決定對該案進行公開聽證。在聽證前,檢察官同行政機關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深入的溝通,了解了行政機關履職情況,充分聽取了行政機關對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就盲道治理問題進行了釋法說理。在聽證員選任過程中,明確應當選取作風正派、品行良好并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人員擔任聽證員,從而更好地凸顯案件的社會效果。經研究最終確定5名聽證員,其中市人大代表2人、律師代表1人、人民監督員2人。
聽證過程。2021年3月12日上午,關于盲道治理公益訴訟的聽證會在天山區檢察院聽證室召開,5名聽證員和1名行政機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聽證。聽證會上,主持人宣布了聽證會紀律要求,檢察人員介紹案件背景、辦理情況,行政機關代表進行了陳述與申辯,聽證員圍繞案件情況進行了提問,行政機關代表發表了關于此次聽證的最后陳述意見。
評議意見。5名聽證員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分析,指出“盲道”是專門為方便視覺障礙群體出行、平等參與公共活動設立的便捷通道,盲道使用不當、設施維護差等問題需要引起行政機關高度重視。聽證員形成一致意見,同意檢察機關就盲道治理問題,向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盲道設施的整改和功能提升,推動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監督意見】
天山區檢察院在聽證會現場向該區城市管理局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建議其履行法定職責,對轄區破損盲道進行維修和保護,對被占用的盲道進行恢復。區城市管理局接受檢察建議,表示將盡快進行整改。聽證員表示,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沒有就案辦案,而是仔細分析視覺障礙群體保障不到位的深層次原因,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以點帶面多方面為保護弱勢群體權益貢獻力量,值得肯定。
聽證會后,天山區城市管理局對檢察建議提出的盲道被損毀、占用的問題點全部予以了整改修復,并以此為契機開展專項行動,對轄區內盲道維護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共計規范停車場5處,維修損毀盲道59處,查處占用盲道行為525處。
【典型意義】
針對易被忽視城市盲道維護不規范問題,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檢察部門主動履職開展調查核實,通過召開公開聽證會方式征求各方意見,精準查找問題根源。以制發訴前檢察建議并公開送達的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以“點”帶“面”引起社會公眾對特殊群體權益的重視。
一是充分發揮公開聽證公開透明價值,在聽證中展示證據、對話交流、釋法明理,提升檢察監督質效。最高人民檢察院張軍檢察長強調,“公開聽證是檢察機關的一項戰略性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運用檢察職能參與國家治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創新,也是制度建設的再完善”。對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公開聽證,有助于提高檢察機關辦案的透明度,更有助于客觀公正地處理案件,做到化繁為簡,定分止爭。邀請行政機關相關負責同志參加,就聽證焦點問題、證據問題和法律適用闡述觀點,對相關爭議問題及時作出反饋,增強了檢察監督的透明度。
二是充分發揮聽證員專業、獨立、客觀優勢,提升司法公信力。城市盲道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本案中,檢察機關借助外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等社會人士參加聽證,在充分保障公眾參與的同時,也強化了聽證員參與的作用。通過聽證員在公開聽證過程中的提問和發表意見,引導行政機關及時發現問題,更加精準把握盲道治理的癥結所在,推動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
三是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建議作用,督促行政機關積極履行職責,促進社會治理。以公開聽證查清的事實為基礎,檢察機關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同步跟進監督。區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對檢察建議全部接受,表示盡快整改,體現了行政機關對弱勢群體特別是視覺障礙群體權益保障的重視,展現出對檢察建議公信力的尊重與認同,為推動共建共治共享提供了有益借鑒。
03案例
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人民檢察院
辦理裴某某申請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公開聽證案
【關鍵詞】
異地司法救助 跨省協作 遠程視頻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救助申請人裴某某,女,1957年10月27日出生,農民,系甘肅省甘谷縣人。
被害人李某某(申請人之女、歿年26歲),2010年3月30日在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打工期間,遭搶劫殺害,其父于20天后服農藥自殺,母親和奶奶無業,兩個弟弟輟學,其家庭因案陷入困境,案件至今未偵破,亦未獲得民事賠償。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跨省互動、精心謀劃,做足聽證準備。一是獨山子區檢察院通過實地調查、走訪,掌握案件基本情況,征得當事人同意舉行公開聽證,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人民監督員以及偵查人員等5人擔任聽證員,確保聽證公正性。二是按照公開聽證會程序,需要當事人參加并進行情況說明、現場問答、最后陳述。因申請人遠在外省、年紀較大,且考慮疫情防控因素,決定運用跨省遠程視頻會見方式召開聽證會。為此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判,結合案件特點,制定聽證方案,并多次進行桌面推演。經逐級請示并獲得上級檢察機關支持后,積極主動與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人民檢察院溝通聯系,并派專人赴甘谷縣聯動調查、核實情況。同時,新疆、甘肅兩地檢察院技術部門通力合作、多次調試遠程視頻系統,在公開聽證會召開前順利聯通視頻信號。
遠程視頻、規范有序,確保聽證質效。2021年4月20日,獨山子區檢察院、甘谷縣檢察院遠程視頻公開聽證會如期舉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代表、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等聽證員以及救助申請人、甘谷縣檢察院檢察官分別在新疆、甘肅兩地參加。獨山子區檢察院檢察長主持聽證會。經過案件承辦人介紹案情、申請人陳述、聽證員現場提問與發言、聽證評議、總結講評等環節,參會人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給予申請人司法救助的意見。
用心反饋、總結宣傳,做好聽證后續文章。案件公開聽證會后,經報請克拉瑪依市人民檢察院同意后,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決定兩級院聯合救助,給予申請人共計5萬元司法救助金。為保證救助申請人及時得到救助金,采取電子匯款、委托甘谷縣人民檢察院代為發放的方式進行。
4月28日,甘谷縣檢察院副檢察長主持了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之后,獨山子區檢察院將聽證決議事項執行情況及時向聽證員進行反饋,并總結提煉聽證經驗,加大司法救助案例宣傳。
【典型意義】
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形勢以及申請人年老體弱、遠在外省的情況,檢察機關積極想辦法、拓思路,主動求協作,謀定而后動,采用“抓兩頭促中間”方式,踐行能動司法理念、運用“智慧檢務”召開聽證會成功辦理了司法救助案件。通過公開聽證,聽取各方意見,增強檢察辦案透明度,為司法救助案件辦理奠定基礎。采用跨省互動、遠程同步、異地救助的方式,檢察長親自主持,邀請社會各界參加,能動融入社會綜合治理,積極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增強公開聽證公信力和監督效能。聽證準備階段,事無巨細、逐項落實、多次推演;聽證開展階段,加大技術手段運用,采取遠程視頻連線、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依法規范開展聽證,切實發揮科技強檢作用,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既高效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最大限度的節約了司法資源;對聽證后續階段,力度不減、有始有終,將好的案例、好的辦案方式及時轉化為“檢察好聲音”,把“我為群眾辦實事”最大限度落實到檢察工作每一個環節,彰顯司法為民的高尚情懷。
04案例
昌吉州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辦理
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縣應急管理局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公開聽證案
【關鍵詞】
行政非訴執行監督 網絡直播 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3日12時40分許,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集團公司)承建的某花苑一期住宅樓施工現場在進行外墻保溫刷漆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發生后,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對該事故立案,經調查認為某集團有限公司“7.3”對高處墜落事故發生負有責任,處以人民幣二十萬元的行政處罰。后因某集團公司未支付行政處罰款,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向瑪納斯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敿{斯縣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案具備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條件,裁定準予強制執行。某集團公司不服,認為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在行政處罰過程中存在嚴重程序違法,瑪納斯縣人民法院不應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申請檢察機關監督。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檢察機關受理該案后,經查閱案卷、走訪調查、詢問當事人,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后認為,該案主要爭議焦點為:一是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是否存在超期辦案的違法行為;二是行政機關作出涉案行政處罰未組織聽證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敿{斯縣檢察院為查明案件事實,全面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實現精準監督,有效化解矛盾,經檢察長批準,決定對該案進行公開聽證,并首次采取網絡直播的形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聽證準備。一是開展聽證前法律輔導。向當事人詳細解讀聽證程序和聽證結論的效力,保障當事人全面了解聽證的程序和作用,依法充分行使申辯、質證等權利。二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局干部共3名聽證員。三是邀請上級檢察院到會指導,邀請瑪納斯縣法院工作人員到會旁聽,本院干警10余人旁聽。
聽證過程。2021年3月30日,聽證會在瑪納斯縣檢察院召開,并首次通過互聯網同步直播,聽證會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進行。檢察聽證會由該院時任檢察長馬維新主持,按照事實調查、質證辯論、聽證員提問、聽證評議、總結講評等5個環節進行。聽證會上,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與某集團公司委托代理人雙方充分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和意見,檢察官也通過面對面的方式向雙方進行了調查核實和釋法說理,最后聽證員發表了聽證意見。
聽證結果。通過聽證查明了相關案件事實。根據聽證查明的事實,3名聽證員從不同角度進行分析,形成一致意見:該案某集團公司不能提供其書面申請聽證的證據材料,辦案程序瑕疵不影響行政處罰的整體效力,檢察機關應依法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同時,縣應急管理局作為執法部門,在執法工作中不嚴謹,導致執法程序存在瑕疵,檢察機關應向縣應急管理局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積極整改。
監督意見。瑪納斯縣檢察院在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綜合審查案卷和聽證情況,決定采納聽證員的聽證意見。就本案依法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并就本案執法程序中存在的違法情形依法向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
【典型意義】
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監督案件,應當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既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法律監督。對案件中存在的爭議焦點,可以通過檢察公開聽證方式,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和聽證員的意見,以查明案件事實。通過網絡同步直播,提高檢察聽證辦案透明度,實現法律監督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行政檢察案件直接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部分當事人訴求強烈,服判息訴難,通過采取公開聽證方式,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有利于實現精準監督,推動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
1.根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經檢察長批準,人民檢察院可以通過中國檢察聽證網和其他公共媒體,對聽證會進行圖文、音頻、視頻直播或者錄播。在本案中,瑪納斯縣檢察院依托融媒體宣傳優勢,在檢察聽證前對召開公開聽證進行公告,并通過官方微博平臺對聽證會進行全程網絡同步直播,這也是提高檢察聽證公開度、透明度的有益探索。
2.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中,充分發揮行政檢察“一手托兩家”的作用,既維護司法公正,又促進依法行政。一方面,針對人民法院行政非訴執行審查、執行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邀請瑪納斯縣人民法院參加聽證,實現辦理一案、影響一片的監督效果。另一方面,針對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存在的行政處罰辦案期限違反執法辦案程序規定的違法情形,依法向該局制發檢察建議,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水平。
3.本案申請人某集團公司系在瑪納斯縣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地民營企業,通過檢察公開聽證形式,充分聽取其對案件的意見,有利于打消其對案件公正辦理的疑慮,有利于檢察機關通過辦案服務保障民營經濟法治化營商環境,亦有利于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釋法說理,促進其服判息訴。
05案例
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
辦理李某申請修改地方政府規范性文件行政檢察監督公開聽證案
【關鍵詞】
修改政府規范性文件 保障公務員醫療待遇 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4年5月患白血病,同年9月實施造血干細胞移植,花費醫療費用58萬余元。在進行醫療費用報銷時,吐魯番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以最高支付20萬元限額,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公務員補助只承擔了19萬余元的醫療費用,剩余38萬余元費用未予報銷。李某認為依照《吐魯番地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不應有20萬元的上限規定。2019年11月19日李某向高昌區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以超過起訴時效為由,駁回起訴。李某向吐魯番中級人民法院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上訴和再審申請,均被法院以相同理由駁回。李某于2020年12月2日向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該案案情較為疑難復雜,單從案件本身來說,法院的判決并無不當,但從引起糾紛的訴源來看,涉及到吐魯番市醫療補助規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問題,存在一案影響一片的社會民生保障及政府法治建設問題,在法律適用及實踐運用方面有較大分歧。為推動案件的實際成效,檢察機關于2021年2月25日召開了公開聽證會,邀請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吐魯番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助力案件的辦理,通過公開提問、評議、發表意見等環節,通過檢察官歸納爭議焦點并釋法說理,參會人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提出的不支持監督意見。
全面評估,實質調查,探尋規范性文件的“致命點”。該案做出不支持監督決定后,檢察機關沒有就案辦案、結案了之,而是從實體上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和評估,做好聽證前的準備工作。為此檢察機關多次向自治區、吐魯番市醫療保障局咨詢,掌握政策制定的背景和本意,了解其他地州對該政策的執行情況。并對照上級制定的文件,發現行政機關在執行《吐魯番地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管理辦法》時,擅自限制并減損了公務員醫療補助標準,自我設限20萬元,與該規定相沖突。行政行為的“硬傷”與當地的經濟發展不無聯系,但也為該案糾紛實質性解決奠定了基礎。
耐心溝通,打開心結,撥動雙方當事人“共鳴弦”。申請人原系人社局工作人員,對政策比較了解,其也表達了為“權”而非為“錢”的訴求,而行政機關則表示,公務員在吐魯番市是一個大群體,政策的執行并非只針對其一人,受當地經濟發展桎梏,無法滿足其訴求,為此雙方矛盾陷入了僵局。檢察機關了解到情況后,找到雙方利益平衡點,一方面,耐心細致跟申請人做工作,讓其換位思考當下受經濟發展影響下執法的困境和無奈,同時表示會竭盡所能維護其以及全體公務員群體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與行政機關溝通,闡明法治社會依法行政的要求,用發展眼光看待權利與經濟的關系等。經過檢察機關不斷溝通,雙方均能推己及人,表示愿意通過聽證打開“心結”。
借助外腦,公正評價,形成科學合理的“爭議點”。該案不僅涉及到法院判決監督的問題,還涉及到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法律適用和實踐運用的沖突需要搭建一個平等交流的平臺,并借助外腦進行評價。為此檢察機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作為本案聽證員。在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將本案涉及的所有問題進行一攬子解決,爭議焦點確定為:1.法院的判決是否正確?2.吐魯番市醫療保障局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3.李某的合法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如受侵害,則如何救濟?聽證會上,針對以上焦點問題,雙方進行了激烈地論辯,聽證員則以“第三方”角度,客觀、公正、理性的對案件進行評析。最后得出法院的判決并無不當,但李某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建議吐魯番市醫療保障局對《吐魯番地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管理辦法》依據上位法的規定進一步細化和完善。
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促成實現醫療救助“普惠制”。經檢察機關審查核實,行政機關在制定《吐魯番地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管理辦法》時,未結合當地實際進行綜合調研,部分條款過于籠統,在執行中因受當地社會經濟影響,設定最高支付額為20萬元,且未及時合理調整公務員補助標準,行政行為存在漏洞和風險。檢察機關向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在聽證會上公開宣告送達,行政機關表示認可,并積極向市政府遞交報告,由市政府于2021年5月16日出臺文件,調整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標準。修改后僅大病中公務員醫療補助最高支付可達50萬元,提高了200%,落實了一項保障全體公務員醫療看病的普惠政策。
【典型意義】
透過表面對案件進行實質性審查,探求引起糾紛背后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漏洞。并通過公開聽證,形成科學的檢察建議,督促政府建章立制,修改不合理的吐魯番市公務員醫療補助規范性文件,在保障本案當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時,也促使吐魯番市公務員醫療報銷費用整體提高200%。
司法實踐中,行政訴訟案件通常因超過訴訟時效原因而無法進行實質性審查,更無法理順糾紛背后的難點、痛點。該案檢察機關沒有就按辦案,而是透過表面探究行政行為執法依據的漏洞,并為當事人搭建平等對話、溝通交流的平臺,使行政相對人及行政機關能換位思考推己及人,充分理解雙方的難處。同時,借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社會人士參加聽證,充分發揮聽證員專業、獨立、客觀及社會影響力的優勢,使六年多的積怨得以化解。
針對在辦案中發現政府規范性文件存在的不規范的問題,講究方式方法,運用檢察智慧,充分考慮當時歷史原因具體問題和客觀實際,助推規范性文件的調整和完善,既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又讓當事人打開心結,促進依法行政,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
06案例
昌吉州奇臺縣人民檢察院
辦理某電力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王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案
【關鍵詞】
不起訴 依法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2016年5月22日,某電力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民營企業)承攬建設準東-皖南(奇臺段)±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并指派王某某擔任該工程負責人。因當時國內無±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用地標準,加之沙漠地質條件特殊等原因,導致工程在建設過程超審批面積非法占用林地264.765畝,損失價值人民幣1146000元。案發后,該公司將毀壞林地進行植被恢復,在審查起訴階段,主動繳納因毀壞林地造成的全部損失,并自愿認罪認罰。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積極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因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該公司及直接責任人王某某均如實供述,并愿意接受處罰,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條件。經研究決定,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
全面審查案情,充分了解案件情況,最大限度挽回損失。經審查認為,該案存在其特殊性:一是該工程是目前世界上電壓等級最高、輸送容量最大、輸送距離最遠、技術水平最先進的特高壓輸電工程;二是該工程是世界首條±1100千伏輸電工程,無參考標準,只能以原有的750千伏高壓輸電工程的標準審批臨時占用林地的面積,加之在沙漠施工存在流沙、滲水等外力影響,造成塔基基坑擴大,占用林地超出審批范圍,系先合法審批,后超標占用,與直接非法占用林地有明顯的區別;三是工程完工后,該公司已將臨時占用和超占林地進行植被恢復,并經奇臺縣林業局驗收合格,對自然環境影響降低,且已主動繳納因毀壞林地造成的損失人民幣1146000元。綜合考慮犯罪嫌疑單位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主觀惡性、該工程的特殊性、造成的環境影響等主客觀因素,檢察機關擬作不起訴決定。
召開聽證會,公開審查,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強辦理案件的透明度,奇臺縣檢察院召開聽證會,公開審查此案。聽證會特別邀請奇臺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5人擔任聽證員,奇臺縣自然資源局、招標方代表單位某建設分公司、奇臺縣供電公司、偵查機關等單位派員參加聽證。聽證會該院副檢察長主持,承辦案件的檢察官介紹了案件情況和需要聽證的問題;犯罪嫌疑單位訴訟代表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及其偵查機關偵查員就需要聽證的問題分別作了說明。最后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就該案能否作不起訴發表評議意見,進行充分評議,參會的聽證員均同意作不起訴。最終,檢察院對該公司和直接責任人王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各方均滿意檢察機關的處理結果。
【典型意義】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審慎辦理民營企業涉嫌犯罪案件,積極貫徹平等保護司法政策,對涉案民營企業、企業家進行公開聽證,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堅決避免辦了一件案子,倒了一家企業,以保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改變追訴犯罪的固化理念,在具體辦案中認真貫徹少捕慎訴理念。充分考慮個案特殊性,堅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愿意接受處罰的,檢察機關應當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對符合作不起訴的案件,依法作不起訴處理。
深化檢務公開,積極推行擬不起訴案件聽證制度。檢察機關公開聽證是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正義,采取公開聽證方式,邀請精通法律且有社會影響力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人民監督員作為聽證員參加聽證,通過公開聽證這一平臺讓訴訟各方及社會各界意見得到充分的表達,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權力處于社會監督之下,通過陽光檢察增加檢察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法律監督效果。
把辦案工作融入社會綜合治理,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通知》等要求,深刻認識和尊重企業家價值,發揮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的檢察職能,積極履職盡責,對涉案民營企業家,能不起訴的不起訴,能變更強制措施的及時變更強制措施,盡可能減少司法辦案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不必要的困難和影響,為企業家健康成長和發展營造寬松環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民營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難點問題,立足檢察工作建立預防和化解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機制,主動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
07案例
喀什地區莎車縣人民檢察院
辦理某公司虛開發票立案監督撤案公開聽證案
【關鍵詞】
民營企業保護 立案監督撤案 公開聽證?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8日,莎車縣某棉業有限責任公司與巴州某某商貿有限公司簽訂棉花承包加工合同,四次向巴州某某商貿公司預支加工費60萬元后,巴州某某商貿公司提供了南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開具的6張606720元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莎車某棉業公司將這6張發票接收、入賬。2020年1月10日,喀什地區稅務稽查局稽查中發現6張發票系不合規發票,對莎車某棉業公司處以180000元罰款并移送莎車縣公安局,莎車縣公安局以虛開發票罪立案偵查。2021年1月4日,莎車縣某棉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某到莎車縣檢察院申訴,稱公司因接受不合規發票并入賬被喀什地區稅務稽查局進行處罰后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現申請檢察院對本案進行立案監督。在認真聽取案件基本情況后,檢察機關認為該案符合立案監督的條件并受理了該案。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立足監督職能、加強溝通協作。檢察機關核實立案監督材料同前往公安機關閱卷同步進行,并與公安機關召開聯席會議,公安機關介紹了案件立案依據、證據情況、處理意見,檢察機關發表了對案件的審查意見、法律依據,認為莎車某棉業公司接收不合規發票并入賬,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但未觸犯虛開發票罪。檢偵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鑒于案件處理方面存在較大爭議,為促進司法公開,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檢察機關決定舉行聽證會,對該案公開審查。
秉持公正立場、依法開展聽證工作。檢察機關于2021年2月25日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5人作為聽證員。聽證會上,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事實、證據情況后,認為莎車某棉業公司違規接收發票并入賬的行為不符合虛開發票罪的客體、客觀及主觀構成要件,莎車某棉業公司接收不合規發票并入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但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的虛開發票罪,本案不應當立案,建議公安機關撤案。偵查機關代表及當事人也充分闡述了自己的意見。參加聽證的聽證員通過充分討論,均同意檢察機關不構成犯罪的意見。最終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
【典型意義】
1.通過聽證會既增強了檢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消除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或者社會公眾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活動的意見和疑慮,使得社會對檢察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清晰的了解和認識,也讓評議決定能更好地獲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時聽證制度也是檢察機關轉變司法方式、規范司法行為、提升司法水平、接受社會監督、完善司法權力制約的重要途徑和方式,從而進一步保障檢察機關公正司法,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提高檢察機關的公信力,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2.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钡囊庖姟,檢察機關深刻認識“六穩”“六!弊钪匾氖欠就業、保就業,關鍵在于保企業,努力落實讓企業“活下來”“留得住”“經營得好”的目標。依法慎重處理企業涉稅案件,注意把握一般涉稅違法行為與以騙取國家稅款為目的的涉稅案罪的界限,對訴求合法合理、有化解可能的案件,通過公開聽證、司法救助、釋法說理等方式化解,做到檢察環節應糾盡糾。
3.檢察機關辦理涉罪民營企業刑事案件,應當充分考慮促進經濟發展,促進職工就業,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積極做好涉罪企業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的認罪認罰工作,促使涉罪企業退繳違法所得、賠償損失、修復損害、挽回影響,從而將犯罪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對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認罰、積極整改的企業及其相關責任人員,符合不捕、不訴條件的,堅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符合判處緩刑條件的要提出適用緩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