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檢察院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烏專員辦就深化實化協作機制達成共識
近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烏魯木齊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召開座談會,互通情況,交流工作經驗,就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雙方協作工作機制進行商討達成共識。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烏魯木齊專員辦黨組書記、專員鄭重在介紹了近幾年督辦案件情況、“林長制”建立和運行情況后表示,雙方自2015年簽訂《關于建立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監督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來,密切合作,建立健全了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為依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作出了貢獻。隨著涉環資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鐵路檢察院集中管轄的變化,雙方還要進一步深化實化協作配合機制。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金利岷在介紹近年來我區檢察機關在資源保護領域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情況后指出,保護林草資源,是檢察機關與林草部門共同的職責和使命,雙方將從三方面深化協作配合:修改完善協作機制。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推動形成協同互動、同向發力的強大工作合力,共同守護好新疆的綠水青山。推動協作機制常態化。雙方要在案件線索相互移送、案件信息定期通報、重大案件聯合督辦等方面,形成協作配合機制常態化,構建檢察機關在林長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機制,提升我區林草資源保護社會治理水平。加強技術層面協作。充分發揮林草部門資源優勢,加強雙方在無人機、衛星遙感調查取證和鑒定評估等技術層面的協作,積極探索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有效銜接的新方法、新路徑,落實好中央和最高檢、國家林草局相關要求,推動林草資源行政保護和公益訴訟檢察保護同向并行。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霍冰華表示,雙方加強協作,要建立聯絡員和聯系點機制,定期開展聯合調研、培訓、現場觀摩等業務交流形式,通過重點案件的聯合辦理,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烏魯木齊專員辦黨組成員、副專員劉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相關人員參加座談。